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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37天以后怎么处理

2021-05-26 来源:步旅网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被拘留三十七天后,若有相关证据,检察院一般会对其批准逮捕,并由人民法院对其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一、法院法官的进行证据不足或者检查不全,怎么办?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在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后,如果认为案件的证据不足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会依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如下的判决:1、案件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的,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作出有罪的判决;

2、如果案件的犯罪事实不清楚的、犯罪证据不充分的,作出无罪的判决;

3、依据法律的规定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的,作出无罪的判决

二、监视居住到法院还能判刑吗?

被监视居住人被起诉到法院后,有可能会被判刑。监视居住是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法院经审理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三、起诉法院一定会判刑吗

法院起诉不一定会判刑。

在合议庭评议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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