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诉讼立案应准备什么
离婚诉讼立案应准备: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5、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6、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离婚案件立案应提交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5、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6、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个事协议离婚,这个需要双方都同意,带上结婚证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另一种是诉讼,这种一般是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提起的,需要有起诉状、你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证据。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应当递交哪些材料?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起诉应当递交的材料。
三、南京办理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本地户籍开具购房证明的材料:以下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都要带齐,不齐不办理
1、已婚。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2、未婚。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
3、离异。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需加盖民政局公章)、户口本(离婚协议中未成年子女归自己的,孩子的证件——户口本及出生证明也要带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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