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上诉条件是:
(一)有法定的上诉对象。
(二)有合法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
(四)必须提交上诉状。且上诉状应当写下当事人姓名,原法院名称,案件的缘由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信息。
一、上诉程序的完整流程
上诉的程序: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离婚法院上诉程序包括什么
离婚上诉程序包括: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诉人提交离婚上诉书。上诉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以及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人民法院的姓名、案件的编号和原因;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应当由原人民法院提出,并根据对方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3、被上诉人提交答辩状。原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二审法院审理。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5、二审法院的判决。二审人民法院宣告前,上诉人民法院是否允许撤回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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