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门头上的招牌是否需要收取户外广告费,取决于其是否属于广告牌或含有广告内容。只有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招牌不应收广告费,而有广告用语和彩色背景图案的招牌应按广告收费。未经准许或许可证私行制作的招牌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停止发布的处罚。
法律分析
店门头上的招牌是不是要收取户外广告费,要看具体的“招牌”可否隶属广告牌,或含有广告内容。挂在店铺门口上方或左右的,面积不大,且只有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的(如“市公司商店”、“北京市全聚德烤鸭店”等)招牌,隶属公司的牌匾,不隶属广告,不应收广告费。如果面积很大,除有公司名称之外,还有经营服务事项或其他广告用语,有彩色背景图案的,则隶属广告牌,应当按广告收费。并且,未经准许或许可证私行制做悬挂的要依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限定》第十八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金,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拓展延伸
门头挂牌匾备案流程及要求
门头挂牌匾备案是指在门头悬挂商铺标识牌,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程序。备案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商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商户营业执照、门头设计图等;其次,前往所在地的城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然后,提交备案申请并缴纳相应的备案费用;最后,经过城管部门审核,如符合规定,将会颁发备案证书。备案要求包括门头挂牌匾的尺寸、字体、颜色等规定,以及对广告内容、宣传语的限制。商家在办理备案时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门头挂牌匾的合法合规。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店门头上的招牌是否需要收取户外广告费取决于其是否隶属广告牌或含有广告内容。如果招牌只是公司名称且面积不大,则不应收取广告费;而如果招牌面积较大,含有经营服务事项或其他广告语,并带有彩色背景图案,则应按广告收费标准计算。此外,门头挂牌匾备案是一项必要的程序,商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门头挂牌匾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三条 防沙治沙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防沙治沙规划中确定的沙化土地用途,应当符合本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条 防沙治沙实行统一规划。从事防沙治沙活动,以及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循防沙治沙规划。
防沙治沙规划应当对遏制土地沙化扩展趋势,逐步减少沙化土地的时限、步骤、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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