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男方在精神智力正常的情况下自愿给予的,属于有效的事实行为,不予返还;男方精神、智力状况不正常或者受胁迫、欺骗的,属于无效事实行为的,可以退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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