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不是,行政拘留的时间,从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在派出所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派出所就应当折抵拘留期限。 没有超过24小时,则从下达决定书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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