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容留外国人将会被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情节严重的将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全部没收。未经合法手续而在中国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在中国非法就业的具体情形如下:
1、非法入境:
(1)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2)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3)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4)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2、非法居留:
(1)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
(2)超过临时入境手续规定的期限停留的;
(3)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
(4)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
(5)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
3、非法就业:
(1)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停留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2)超出工作许可限定的地域工作的;
(3)不在工作许可限定的单位工作的;
(4)外国留学生超出勤工助学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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