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包括有划拨以及出让。其中划拨土地指土地使用者缴纳费用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则指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续期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续期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用于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
国土房管局出台补充规定,经济适用房上市要补交3%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除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一般如下:
1、土地划拨虽然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并不意味着土地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
2、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此时,原划拨土地的使用将终止。我国土地所有权不归个人所有,个人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
获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法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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