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易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所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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