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房子过户给弟弟的办理流程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2)赠与的理由;
(3)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应提交下列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
(2)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房产证、存单等;
(3)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3、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赠与协议,双方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房管局就负责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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