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19年1月21日、23日,吉林、山西、浙江三省率先确定按50%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其他28个省(区、市)也在农历春节前后陆续发文明确顶格减征。
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六税两费”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暂继续延续减按50%的税率进行征收。同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由3%减按1%征收率进行征收的政策也暂时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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