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明确一点,如果一方出轨并没有达到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的同居程度,那么这个出轨证据在诉讼中,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在离婚案件中,因一方出轨而离婚的,通常,出轨一方的出轨证据收集难度较大。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在一方出轨离婚案件中,我们应尽量收集哪些证据:1、电子证据,如出轨一方与第三者来往的电子邮件、QQ、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并且应进行公证。2、夫妻一方出轨被发现时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3、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录音资料,或者在公共场所有亲密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4、其他能够证明一方出轨的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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