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你报警,由交警进行处理,对方逃逸,不论什么情况都负全责。
交通事故一般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赔偿:
(1)、对方当事人有购买交强险的,应当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2)、有购买商业险的,应当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剩余的部分;
(3)、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的部分,应当由侵权人自行承担。
以上是关于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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