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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到底该归谁

2021-08-16 来源:步旅网

父母过世承包土地经营权应当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土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则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也是一种不动产权力。

一、父母去世小孩还没有户口能继承土地吗

父母去世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土地可继承。父母去世留下农村土地,子女户口不在农村,30年土地不变子女有继承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责任制内的土地户口本有人就继续使用,没有人就村集体收回林地和竞标得到的土地,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

二、出过嫁的女儿能继承土地吗

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有继承权。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批准使用承包土地,但没有。因此,版权农村承包人的土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继承,只能依法转让。已婚女性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与父母属于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的,父母死亡后的土地可以由已婚女性和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已婚女性户口已迁出,并在婚居地分包到土地上,或与父母不属于承包人的,不能将父母死后的土地转让给名下使用。

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能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一般不能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户其中某一家庭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

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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