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以及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或军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后旧伤复发的情况,都被视同工伤。
法律分析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该条规定可以直接拆分为如下句式来帮助理解: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对于第二种情形,该规定没有表述成“经抢救48小时之内无效死亡的”,其有以下两层意思:第一,强调48小时的抢救时间是从突发疾病开始起算,而不是在抢救开始之后,故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作为计算48小时的开始时间没有法律依据;第二,强调是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而不是抢救开始后48小时内死亡,故要求职工发病后立刻送医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方视为工伤,同样没有法律依据。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
工伤认定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的。在我国,工伤认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必须与工作有直接关系;其次是受伤或患病的情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最后是需要经过医疗机构的诊断和鉴定,证明伤害或疾病与工作有因果关系。在程序上,一般需要受伤员工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如医疗记录、事故报告等。工伤认定委员会将根据提供的证据进行评估和认定。认定结果将影响到受伤员工的工伤待遇和权益保障。因此,了解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受伤员工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发生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将被视同工伤。对于第二种情形,该规定强调了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要求,而不是抢救开始后48小时内死亡。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于受伤员工的权益保障至关重要,包括事故与工作的直接关系、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医疗机构的诊断和鉴定等。了解这些对受伤员工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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