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人身损害可约定管辖法院嘛?

2022-02-04 来源:步旅网

律师解答:

不可以,我们平常所说的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双方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因为本着意思自治的原则,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约定管辖。而因人身损害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侵权纠纷,不属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