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自行处理现场的程序有:
第一步:立即停车,避免危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马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晚上还要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第二步:查看现场,拍照取证:查看事故现场,是否有车辆受损,人员伤亡。
第三步:事故报警,保险报案:如果事故较为严重,自己无法处理的,如:
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或者其他情形认为有必要交警处理的,应尽快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同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第四步:撤离现场,确保安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确保车辆的正常通行,事故车辆可以安全移动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并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保留相关证据后,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五步:事故发生,解决纠纷:事故中,机动车一方与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只有财产损失,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
或者其他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情形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可以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一、处理交通事故私了流程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第一步、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灯光、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第二步、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或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一)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基本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同时对事故现场拍照,留证据佐证。
(二)当事人不愿“私了”、虽然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第四步、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
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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