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死亡销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死者户口簿及身份证;
3、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4、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等。
死亡注销户口需要的流程:
1、由死者的近亲属带齐有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人的户口注销;
2、派出所会审查亲属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清楚;
3、核实清楚后,派出所将书面告知申请户口注销的亲属;
4、等亲属签字确认后派出所会注销死者户口,收回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