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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一定要消户么

2020-05-21 来源:步旅网

是的,人死亡后户口注销是必须的,并且需要主动注销。公民死亡的,需要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其邻居亲属等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死亡申报,按照当地相关的流程提供相关材料注销户口。户口注销的办理手续:户口注销,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需要办理以下手续: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办理;参军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办理;

重复注册户口注销,凭原重复注册户口所在地的方派出所检测发现后,通知户主。由户主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常住地派出所,经检验合法,提出书面申请后,注销重复的非常住地户口;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注销户口只能注销当事人本人的户口,户主非本人时,需将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其他人牵出,重新立户,只注销当事人本人的户口,不能注销全家的户口。公民双重户口情况下,申请注销户口本的手续:户籍制度未实行指纹录入情况下,各地户籍系统资料录入有漏洞造成公民在多个地方办理过入户,而成为“重复户口”情况。

对于出现双重户口的公民,户籍部门若发现是要求当事人取消其他无效的户口,申请注销其他户口参考流程如下:

1.本人带上需要注销的户口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相关户籍部门出具的“双重户口”证明或者当地要求的资料到需要注销户口的户籍部门机构提出申请注销户口。

2.户籍部门核对公民户口资料,并要求扫描指纹信息核查户籍系统是否存在双重户口信息,核对无误再由上一级审批。

3.对于双重户口注销,由于需要上一级审批,部分地区当场办理,但是部分地区就需要7-15天内才可以给予答复的,审批通过以后会在户口簿本人户口页上面盖上“作废”章并加盖办理户籍部门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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