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在公司未领的工资就没有了,公司有极大的可能不会发。
2、如果公司给自己交了保险,那公司也会把保险扣下来。如果档案在该公司,那也会被扣下如果想要在同一个城市中找工作,新公司就没法上保险。
3、有些比较正规的公司,要以前公司的离职证明才能入职,这个证明是肯定没有了,不过大部分公司还是没有这道手续的。
4、失业金的问题:如果是辞职,就没有失业金;如果是公司辞自己,就有失业金。差别就在于工作的公司是什么性质。如果在档案里填了这么一条“由于无故旷工,并且不接受处罚,被公司辞退了”,那么以后会很受影响。
5、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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