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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丈夫离婚一年多了,现在出现外债纠纷,法院有权冻结妻子的账号吗?

2021-04-17 来源:步旅网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都是有偿还的义务的,妻子不偿还债务,债权人申请冻结的话,法院是可以冻结妻子的账号的。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属于男方个人债务,那么法院就无权冻结妻子的账号。因为,经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或者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之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即解除,双方之间不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您名下的财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法院无权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的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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