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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邹城市产假最新天数是好多

2023-02-04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女职工正常生育享受98天产假。济宁市邹城市女职工,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总产假为158天。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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