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投诉处理不满意再投诉有用么

2020-03-06 来源:步旅网

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也应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消费者。决定受理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对于情况较为复杂或当事人双方提出请求的特殊投诉,可据具体情况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