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在特定地区实施结婚和离婚的“跨省通办”试点政策,允许在试点地区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对于非本地户籍的居民,只需凭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分析
不是在哪结婚就得在哪里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一般是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民政部2021年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因此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异地办理离婚。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拓展延伸
婚姻登记地和离婚管辖地是否有关联?
婚姻登记地和离婚管辖地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通常情况下,婚姻登记地即为夫妻双方的住所地或者是婚姻登记处所在地。而离婚管辖地则是指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地点。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在某个地方结婚,那么在离婚时,也应在同一地方进行离婚手续。这是为了确保离婚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法律管辖范围内进行审理,并便于处理相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然而,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离婚时,应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
结语
结婚不一定要在哪里离婚,根据最新规定,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等地可以异地办理离婚。对于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在试点地区居住且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凭相关证件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地和离婚管辖地之间存在一定关联,具体规定因地而异,建议在离婚时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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