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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2020-08-08 来源:步旅网

《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行为。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务员、学生的招收秩序;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量刑标准: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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