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还彩礼,除非双方未共同生活或男方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若无上述情况,女方无需退彩礼。女方提出离婚不一定需要退还彩礼。只有当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却未真正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婚前付出的彩礼导致了自己的生活困难时,女方才需要在离婚后退还彩礼。因此,只要双方没有出现上述情况,女方则无需因提出离婚而退还男方之前所付出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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