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予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如下:
1、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2、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超过两年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4、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