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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劳动合同不符,如何维权?

2021-12-19 来源:步旅网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劳动者应注意收集证据,如银行流水和现金接收记录,以便在劳动纠纷中证明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慎重考虑是否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因为单位逃避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对劳动者不利。

法律分析

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有人用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有的人却利用法律知识损害他人的权益。就业是人生中的大事,不少人由于少了个心眼,容易被他人侵犯自己的合法利益,诸如工资被拖欠、劳动合同没签、劳动合同签成了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形同虚设等等。今天我们来说说在遭遇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做。

首先要明确的是,合同与实际不符是违法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权利的保障,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报酬是肯定在合同中规定好的。现实情况中,许多单位会与劳动者商量在劳动合同中把工资往低了写,其实是在逃避自己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多为社保、公积金的缴纳义务。社保和公积金作为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劳动福利待遇,单位和劳动者个人都是有义务有责任去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基数都以劳动合同上的工资为准,即便实际发放五千块工资,但是合同上只注明了三千块的月薪,那缴纳的基数也是劳动合同上的三千块。部分单位还会向劳动者说明是为了合理避税,个人缴纳的部分也少了,不仅是社保和公积金,还有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说法就是在蒙骗劳动者。在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时,例如加班费的计算、带薪年假未休要赔偿时,单位拿着写了偏低工资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是不利的,如果劳动者不能拿出证据证明实际上的工资是超过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法院在判决时也没有办法照顾劳动者权利。

如果碰到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金额与实际发放的金额不符的情况,劳动者平常就要注意收集证据。大部分单位发工资都是通过银行代发,每个月的银行流水就要注意保留,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直接到银行打印工资流水。如果单位比较狡猾,只通过银行代发劳动合同上所规定的的工资数额,而把其他应发的实际工资以现金方式发放,那劳动者也要注意保留接收现金时的签名照片或者工资条。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考虑清楚是否要签订这家公司,劳动合同可以选择不签,毕竟单位从一开始就做出了对双方都不负责任的行为,确定要签这家单位的话,要做好证据的收集,出现劳动纠纷的时候,举证实际工资和劳动合同工资不符的责任在劳动者一方。

结语

在面临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的情况下,劳动者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明确合同与实际不符是违法的,劳动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工资也应在合同中明确。劳动者应当收集证据,如银行流水、现金接收照片等,以确保能够证明实际工资超过合同规定的金额。同时,劳动者在选择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慎重考虑,避免与不负责任的单位签约。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要主动举证,以证明实际工资与劳动合同工资不符的责任在单位一方。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劳动者应该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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