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讲述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和使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议定程序讨论决定。同时,已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有权请求支付相应份额。村民委员会可以决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
法律分析
本村户口,村集体补偿款国企职工可以得到补偿。土地补偿款是针对被征地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失去土地所做得补偿,与从事何种职业无关系。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凡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可参与分配。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议定程序讨论决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结语
村集体补偿款是针对被征地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失去土地所做的补偿,与从事何种职业无关。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议定程序讨论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六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具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