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变更登记指的是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变更登记是指机动车登记事项如所有人姓名、住址、车身颜色发生改变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相应登记事项。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交验机动车,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机动车的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可、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
如何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
1、凭所需资料到导办台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缴纳办证工本费;
3、到查验岗申请查验车辆;
4、到叫号处取号,并到等候区等候窗口叫号;
5、车辆照像,核发行驶证;
6、收费标准。工本费15元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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