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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伤后如何维权?

2023-03-09 来源:步旅网

工伤赔偿和劳动仲裁是解决工伤问题的两种途径,双方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义务后无需其他程序;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结果应服从。但工伤职工在失去待遇条件、拒绝鉴定或治疗、被判刑且正在服刑时,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一)双方协商。劳动者因工负伤、致残、致死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二)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协商不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拓展延伸

工伤索赔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工伤索赔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损伤,受害者有权向雇主寻求合理的赔偿。在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首先,受伤员工应及时报告事故,并寻求医疗救助。其次,雇主应立即进行事故调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然后,受伤员工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工作合同等,以支持索赔请求。此外,雇主应与员工协商赔偿事宜,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另外,注意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将来可能的法律诉讼。最重要的是,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记住,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进行工伤索赔前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

结语

工伤索赔是一项重要的权益保护措施,但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需遵守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工伤职工可能因特定情形而停止享受待遇。例如,丧失待遇条件、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或正在收监执行刑罚等。在进行工伤索赔时,受伤员工应及时报告事故、寻求医疗救助,并准备相关证据支持索赔请求。雇主应积极配合调查,并与员工协商赔偿事宜。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和代理是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关键。请注意,法律程序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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