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是两个不同的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在食品行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合法证明,主要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而卫生许可证是指在卫生领域从事相关活动所需的合法证明,主要涉及医疗机构、餐饮业、公共场所等方面,确保卫生环境和公共健康。两者的区别在于适用范围和管理要求不同,但都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因此,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在领域和管理层面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制度,要求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许可。但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许可。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相关申请、审查、决定及监督检查适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