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不一定还有时效。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不一定还有时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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