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严禁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积极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一旦违反该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将责令改正。那些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单位或个人,最高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单位或个人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十二条 禁止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必须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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