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核准部门是

2020-05-16 来源:步旅网

法律主观:

药品说明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根据法律规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药品说明书的具体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

法律客观:

《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
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