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需要充分证明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果不能证明的,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环境污染的举证责任倒置虽然规定了是环境污染案件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但是并非意外着原告自己不用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原告除了证明污染者以及损害事实、损失数额外,仅需证明排污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即可,并无需证明损害结果与排污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一、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是否有利于原告
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一定有利于原告,如果被告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原告请求是不合法的,法院会作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
二、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哪个承担
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原则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但患者也应积极的收集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如要求医院将病历本、治疗资料等封存起来,可以对封存的过程做一个见证。将有关医疗记录资料复印一份,并让医疗机构盖章证明。医疗机构应收集有关证据证明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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