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3、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4、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如下:
1、大气污染物,不包含温室气体二氧化碳;
2、水污染物;
3、固体废物,比如煤矸石、尾矿、危险废物、冶炼渣、粉煤灰、炉渣以及其他固定废物;
4、噪音,仅包含工业噪音。
大气主要污染源有:
1、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大气卫生防护工作的重点之一,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由于工业企业的性质、规模、工艺过程、原料和产品种类等不同,其对大气污染的程度也不同;
2、生活炉灶与采暖锅炉 在居住区里,随着人口的集中,大量的民用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也需要耗用大量的煤炭,特别在冬季采暖时间,往往使受污染地区烟雾弥漫,这也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大气污染源;
3、交通运输 近几十年来,由于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城市行驶的汽车日益增多,火车、轮船、飞机等客货运输频繁,这些又给城市增加了新的大气污染源。其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是汽车排出的废气,汽车污染大气的特点是排出的污染物距人们的呼吸带很近,能直接被人吸入。汽车内燃机排出的废气中主要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烃类(碳氢化合物)、铅化合物等。
综上所述,大气污染源,是指向大气排放足以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物质的生产过程、设备、物体或场所,它具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指“污染物的发生源”另一方面是指“污染物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八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