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也不能说明罪名成立了,只有法院判刑后,并且判决生效后,才能说罪名成立了。
一、看守所没判刑可以给家人打电话吗
看守所没判刑不可以给家人打电话。因涉嫌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中一般只有律师通过法定程序才能会见、与在押人员通信。只有在判决生效后,家属才可以见面。未判刑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是不能和家人通电话,也不能透露其他信息。但是亲属是可以给关押在看守所的亲人写信,但来往信件都是要经过管教民警检查。
二、看守所没判刑可不可以给家人打电话
看守所没判刑不可以给家人打电话。因涉嫌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中一般只有律师通过法定程序才能会见、与在押人员通信。只有在判决生效后,家属才可以见面。未判刑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是不能和家人通电话,也不能透露其他信息。但是亲属是可以给关押在看守所的亲人写信,但来往信件都是要经过管教民警检查。
三、被判刑的人还可以去探视吗
判决一生效就可以探望,一审10日后,二审宣判时当天。1、在公安部门侦查期间,只允许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2、等到法院定刑以后,家属就可以探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时间条件规定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可按各监狱规定执行。一般在入监通知书中有相关内容。《监狱法》规定,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因为很多时候判刑之后不会马上下监,所以有的看守所比较人性化,判刑以后,不上诉罪犯跟管教申请,管教会联系家属,安排时间,给予会见。当然每个监狱可能都有一些细则上的不同,如果有些朋友希望能够会见等情况,还是应该跟具体的监狱管理部门进行确认。此外,下监以后罪犯可以与外界通信,如果实在不能会见,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写信的方式进行弥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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