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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到期后如何处理?

2020-04-08 来源:步旅网

本文讲述了民法典中有关房屋抵押的规定。抵押权是没有具体期限的,抵押权人可以随时行使抵押权来实现债权。同时,也有一些禁止抵押的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法定条件。在抵押权的实现过程中,必须满足债权已到清偿期但未清偿、债务已经到了履行期且债务人已履行债务、债务未清偿不是债权人造成的等法定条件。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存在主债权,那么相应的抵押权也会存在。因此,房屋抵押是没有具体期限的。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债义务,抵押权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来实现债权。

一、禁止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不可以抵押的财产主要有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以及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对于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以及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通常在行使抵押权的时候,必须有一定的期限,抵押权人必须在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行使。抵押权人必须在主债权诉讼的有效时间内,行使抵押的权利。

二、实现抵押权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实现抵押权的法定条件如下: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应以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才能实现抵押,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体价值的控制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就不享有控制权,就不能优先受偿;

2、债权已到但未清偿,抵押的目的是保证债权的赔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清偿期,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要求是债权已清偿期但未清偿,但对于未清偿期的债权,如因法定原因或约定原因,当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必须立即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由于债务人失去期限利益,债权人也可以行使抵押权;

3、如果债务已经到了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就会被清偿,抵押权就会被消灭,抵押权就会自行实现;

4、债务未清偿不是债权人造成的。

拓展延伸

抵押的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如果超过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抵押权人未行使的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主债权诉讼时效期满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

结语

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没有具体期限,抵押权人可以随时行使抵押权。但房屋抵押存在禁止抵押的财产,如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等。抵押权人必须满足债权已到清偿期但未清偿、债务未到履行期且债务人已履行债务等法定条件,才能实现抵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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