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司收益分配的顺序是怎样的

2021-08-04 来源:步旅网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如下:

1、在法定公积金不能弥补前年亏损的情形下,弥补亏损;

2、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作为公积金;

3、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一、股东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分配公司利润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有可分配的净利润且股东会决议作出了分配方案,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配利润。

二、公司分红的账务解决

公司分红的账务应该计入应付股利一项中。应付股利是指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应付国家、其他单位以及个人的投资利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