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占道经营处罚标准是明令禁止在街道上或者属于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市场经营活动。违规摆摊占道经营将会受到相关执法部门的处罚,一般要求是罚金惩罚和一定的教育,处罚的金额没有规定具体数额,只是规定区间,但区间较宽,两万元以下即可。实际操作中执法机关会按照当时的获利情况、社会恶劣影响程度等进行上下衡量。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确需措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其特征之一是经营者从事的行为具有盈利性,二是经营者行为必须有一定的过程,即买卖行为的发生,三是占用和利用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具有一定的利己性。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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