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法院过年期间从1月24号开始放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