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赋予了预告登记保全权利的效力。 (二)顺位保证的效力。 即保障请求权所指定的物权变动享有登记的顺位。 所谓顺位,就是不动产物权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依设立的时间先后所排列的顺序中所占据的位置,其中,登记在先的物权优先实现。 而预告登记所保全的请求权因登记条件成就而转化为物权时,该物权的顺位依据预告登记时间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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