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一般不视为转让了附着在标的物上的知识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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