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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关于地下停车位

2021-06-09 来源:步旅网

法律主观:

地下停车位有无产权证分为下列情形: 1、地下车位被列为公摊面积的,车位属于全体小区的所有,开发商也无权出售车位,这种车位没有产权也不能办理产权证。 2、如果地下停车场地不列为公摊面积,而且是开发商单独产权,那么地下车位地就是有产权的,而开发商可以出售地下车位的产权,这种停车场地也可以购买。 3、地下停车位除了普通车位外,还有一些属于人防停车位,是不能出售的,同时项目是国家强制配套的,不能办理产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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