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说,遗嘱的真实性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证明:1、遗嘱是否经过公证。公证处作为拥有国家公权力的机关,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是具有非常高的法律效力的。2、遗嘱是否是有被继承人亲自书写。如果是的话,可以提供相关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时间附近的字迹材料,从而证明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表示。3、遗嘱是否有相关见证人。如果是代书遗嘱的话,相应的见证人可以对被继承人立遗嘱的过程作证,进而来证明遗嘱真实性。4、其他可以证明遗嘱真实的材料,比如与被继承人的聊天记录、影像资料等。只要能证明遗嘱是符合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就可以。最后要提醒大家一点,遗嘱的真实性和遗嘱是否具有效力之间并无太直接的关系。遗嘱的真实性是遗嘱可以生效的前提,遗嘱是否可以生效还要看遗嘱里处理的财产是否是属于被继承人的、有无其他效力更高的遗嘱等因素才能决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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