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可被视为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在未被发觉或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是指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如果网上通缉之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算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拓展延伸
网上通缉后主动投案是否能减轻刑罚?
网上通缉后主动投案对于能否减轻刑罚存在一定的可能性。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追诉、审判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并有主动退赔财物或积极补救的行为。自首可以作为法律认定刑罚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网上通缉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赔财物或补救,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减轻刑罚。然而,具体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性质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不能保证一定能减轻刑罚。因此,犯罪嫌疑人在网上通缉后主动投案时应咨询专业律师,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
结语
网上通缉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能有助于减轻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是指在被追诉、审判之前,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有退赔财物或积极补救行为。虽然法院会酌情考虑减轻刑罚,但具体判决结果需根据案情、犯罪性质和法律规定综合评估。因此,在网上通缉后主动投案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2009修正):第二章 警衔等级的设置 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三十一条 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奖励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前晋升警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2009修正):第三章 警衔的首次授予 第十二条 从学校毕业和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担任人民警察的,或者从其他部门调任人民警察的,根据确定的职务,授予相应的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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