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账户和个人帐户,两者明确划定了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能互相挤占。其中统筹基金账户用于支付住院、门诊特殊病等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急诊等医疗费用。2、同时,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可累计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2万元。3、参保职工因“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等17种门诊特殊病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账户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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