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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释金的形式是否仅限于现金?

2022-12-17 来源:步旅网

我国对保释金是否是现金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确定保证金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需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规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凭通知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分析

我国对于保释金是否是现金没有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拓展延伸

保释金支付方式的多样性及其影响

保释金支付方式的多样性对刑事司法系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传统上,保释金主要以现金形式支付,以确保被告人出庭应诉。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还可以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信用卡支付等。这种多样性为被告人提供了更大的选择和便利,同时也为法院和监管机构带来了挑战。一方面,不同的支付方式可能涉及不同的手续费、限制和安全性问题。另一方面,支付方式的多样性还可能导致资金追踪和监管方面的困难。因此,刑事司法系统需要审慎考虑不同支付方式的利弊,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以确保保释金的支付安全、有效和公正。

结语

保释金支付方式的多样性对刑事司法系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传统上,保释金主要以现金形式支付,以确保被告人出庭应诉。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还可以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信用卡支付等。这种多样性为被告人提供了更大的选择和便利,同时也为法院和监管机构带来了挑战。刑事司法系统需要审慎考虑不同支付方式的利弊,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以确保保释金的支付安全、有效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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