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交纳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3、书证费:10元、证;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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